提供香港公司、深圳公司、东莞公司注册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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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货总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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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有效期至 |
2009年07月03日 09:5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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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货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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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,是指依照《公司法》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。 (一)必备的条件: 1、股东(出资人)二个以上(自然人或法人均可); 2、注册资本:科技开发、咨询、服务的公司10万元以上; 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以上; 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以上; 以生产为主的公司50万元以上。 有已确定的公司住所(经营场所)。
(二)提供资料: 1、股东资格证明: (1)自然人股东:身份证复印件 (2)企业法人: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局备案章 (3)事业、社团法人:法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的公章 2、起5个公司名称的字号(2-6个汉字)。 3、公司住所(经营场所)房产产权证明。 4、拟任法定代表人(即董事长或执行董事)工作简历、身份证明复印件、照片(1寸1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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